硅膠混煉膠的工藝流程
混煉完的橡膠為防止橡膠粘著,在表面散布滑石粉,或將橡膠浸入有滑石粉分散的水槽中冷卻,撈上后,橡膠干燥,滑石粉附著表面,防止橡膠相粘。
2、冷卻后的橡膠必須經過停放熟成,以便達到以下目的:
(1)、使膠料恢復疲勞,松弛混煉時所受的機械應力;
(2)、減少膠料收縮;
(3)、使配合劑在停放過程中繼續擴散,以促進均勻分散;
(4)、使橡膠與碳黑之間進一步生成結合橡膠,提高補強效果。
3、膠料停放熟成時保管要項
(1)、混煉膠料按照試樣要求厚度下片,下片后必須熟成,存放于橡膠倉庫,放置在平整、潔凈、干燥的金屬板上冷卻至室溫(高效率的管理方法是將煉成的橡膠堆積于臺車,以便自由移動),然后在23+/-2℃條件下,停放22-24小時,并防止吸潮。膠料需要返煉時,應按返煉的輥距、輥溫和返煉時間的要求進行。
(2)、存放時混煉膠應妥善管理,否則也可能出現質量問題,如輕度焦燒等。
膠料在儲存期間,必須控制溫度和縮短儲存時間,以避免焦燒。發收膠料,應登記入帳,按照先后次序使用。對容易發生焦燒或庫存性能不穩定的膠料要區別對待,不僅要單獨存放,經常翻倒,以便及時散發內部余熱,而且要盡快使用。對易焦燒的膠料每隔2-3天翻動一次,對一般膠料每隔6-7天翻動一次。對返回的膠料,尤其是邊角料,要分開保管,不得與原膠片互混。在計劃安排上,應做到準確,減少積壓,縮短周期時間。
總之,儲存時應注意如下幾點:
a、膠庫保持通風,膠料不受陽光直接照射,室內溫度宜低些,注意夏季降溫;
b、膠料堆放不宜過高,并定時翻動,以利散發內部熱量;
c、存放時間不宜過長。